护一方碧波荡漾
——“清四乱”工作总结
河湖“清四乱”,四面八方风声紧;地方动真格,南北东西成效显。记者从怀化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2018年8月23日,省第5号总河长令甫一下达,市委、市政府便统一调度,要求各县(市、区)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河长制工作重中之重,坚持高位推动,统筹实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库内外”联动同治,于今年5 月底基本完成了集中清理整治,后续相关工作也正有序安排调度中。
全市河湖“清四乱”工作安排部署到位、摸底调查到位、集中整治到位、成效巩固到位,基层有目共睹,上级倍加肯定。各县(市、区)将河湖“清四乱”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进行部署,部署动员会议开到了乡镇一级,县、乡均安排专人,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市里将具体工作分解至各县市区,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对本辖区内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属地管理责任,并对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做到了调查摸底工作行政区域、工作部门全覆盖,为集中整治阶段打下了良好基础。
坚持河长挂帅、重点突破、齐抓共管,是确保整治成效的不二法门。全市各级河长将河湖“清四乱”工作作为巡河及督查工作的重点,推动地方进一步压实责任。根据国家环保督查的相关要求,市里对全市所有涉及生态环保要求不能采砂的原出让标段都已实施了禁止采砂的管控措施,并依法依程序对相关采砂业主实施后续退出补偿事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针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河段乱采乱挖问题开展河道采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工作实效与震慑效果。全市市、县、乡均建立了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治时限,分类整治。在对重点、难点、痛点问题的整治上,要求紧盯不放,采取铁腕措施、铁的手段,一个不漏地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整治,有一处查一处,有一处拆一处;工作环节强力“闭合”,不留死角和“缺口”。
坚持整体推进,部门协同一致。截止到5月底,全市河湖“四乱”问题共194 个,已完成整治191 个,占98.5%,余下3 个问题正在积极协调,制定有效方案采取强力措施进行整治,确保限期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已完成整治的191个问题均已按程序进行销号,同时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管理。市河长办办公室负责人刘代春介绍,相关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发布涉及“清四乱”的河长令5 个,会议部署45 次,投入执法力量4520 人次,开展执法活动197次,投入专项经费686 万元,行政立案22 起,发出清障令132 份,罚款7.6 万元,打掉涉黑涉恶团体2 个,清理非法占用河道16.3 千米,拆除违法建筑2.85 万立方米,清理乱堆垃圾2.96 万立方米,整治砂场58 处,拆解采运沙船192 艘。
绿水青山,金山银山。护我绿水青山,等于护我生存之根,发展之基。